职工医保参保人通过江西智慧医保APP、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赣服通”医保专区或医保服务大厅(窗口)等渠道,以“授权”的方式将个人账户基金提供给被授权人使用。
家庭成员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费用,应优先使用其本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个人账户资金不足的部分,以及本人无个人账户的,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支付。
参保人申请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时应如实填写《江西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承诺书》,保证被授权人亲属关系信息真实、准确、有效,无需额外提供户口簿、结婚证或其他亲属证明材料。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建议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