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官方回答:职工在江苏省内其它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证明、贷款前6个月的缴存明细账以及中心规定的贷款相关资料等到我中心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可在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贷款金额、期限按中心规定执行。
问题2:老婆是徐州户籍,自己是常州户籍,打算在徐州买房,是否可以使用男方一个人的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多少?
官方回答:非徐州户口的异地公积金在徐州不能贷款。
由此可以看出,江苏省内的公积金可以在徐州使用,但前提是申请人必须得是徐州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