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保护)行政村57个,撤并行政村86个。
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造“全球城市郊区美丽乡村”的核心目标,本次规划范围为嘉定区行政区范围,面积为463平方公里,涉及143个行政村,1231个自然村。规划将按照“近郊城镇化、远郊田园化、城乡一体化”的总体思路,对2015年批准的村庄布局规划内容进行完善修正,明确保留保护村庄名单及相关建设用地指标,优化村庄布局,实现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规划,到2035年,乡村地区规划保留(保护)行政村57个,其中葛隆村、毛桥村、大裕村为保护村庄;撤并行政村86个。总体布局上,北部华亭、徐行、工业区、外冈以及马陆东部区域以保留为主,南部南翔、江桥、安亭以撤并为主。城市开发边界外围保留农居点总量14.92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