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大学毕业班学生在外地实习期间患病,不能在学校所在地定点医院或校内医疗机构就医的情况,通知确定,除按规定报销异地住院医疗费用之外,可从大学生门诊统筹金中报销不超过40元的门诊医疗费或在零售药店购药费用,具体报销办法由学校确定。
据了解,此前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规定,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参加医疗保险后,如在医保定点医院看病,其门诊医疗费用最高可报销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