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业主或租户在物业管理处办理公积金交纳物业费的申请。
2. 物业管理处向业主或租户提供《南京市公积金交纳物业费申请表》以及其他相关材料要求。
3. 业主或租户填写并提交《南京市公积金交纳物业费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公积金账户信息和物业费发票等。
4. 物业管理处审核业主或租户提交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并核实公积金账户信息和缴纳情况。
5. 物业管理处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表和材料提交给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6.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申请,并将公积金交纳物业费的款项转入物业管理处指定的账户。
7. 物业管理处收到公积金交纳的款项后,办理相关手续,并将公积金交纳物业费的款项用于支付物业费。
8. 物业管理处向业主或租户提供公积金交纳物业费的凭证,如收据或发票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流程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物业管理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在办理时详细了解和遵守当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