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仓储部接获有效的产品报废申请单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2.产品物料与产品报废申请单所示内容不符或认为报废不合理,则要求其重新清理或重写单据;
3.申请报废的部门依有效产品报废申请单核准的处理方法将产品、物料送到相关的执行地点进行报废处理;
4.报废产品处理,应由申请报废部门、库管共同实施并在单据上签字、所有现金收入由主导经办人24小时内上交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