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可以按照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的比例抵扣增值税。而对于专用发票的抵扣,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发票上的货物或劳务必须与自己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的劳务有直接关系;
2、专用发票必须完整、准确且符合法规的规定;
3、专用发票与货物或者劳务的实际业务要一致。因此,如果3张专用发票均满足以上条件,且相应商品或劳务已经使用于生产或服务,那么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