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的取暖期一般是从每年的10月或11月开始,到次年的3月或4月结束,具体日期可能因地区而异。例如,哈尔滨地区的供热期为每年10月20日至次年4月20日;而在沈阳,有消息称供热将在11月1日开始。
同时,东北的一些其他城市如牡丹江、双鸭山、大庆、伊春、佳木斯、黑河、鹤岗、七台河和大兴安岭地区等,也都有各自的供暖开始时间,但通常都在10月或9月。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北方法定供暖时间一般从每年的11月15日开始,到次年的3月15日停止,但各地区的供暖时间会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调整。因此,具体的供暖时间还需参考当地的相关规定和通知。
总的来说,东北的取暖期会因地区、气候和供暖设施等因素有所差异。为了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建议您查阅当地政府或供暖公司发布的官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