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年金,是一种“零存整付”的观念,而且区分为两个阶段:一为累积期,另一为清偿期;也就是保户先缴费一定的期间(累积期),再由保险公司在一定期间或保户退休后开始给付年金(清偿期)。
该年金可以趸缴保费或分期缴保费方式购买。
如在年金开始给付前,被保险人即身故的话,保险公司有时亦得分期或一次退年金帐户余额给予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