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上限为19149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678元/月
自2022年7月1日起,辽宁社保缴费调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149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3678元/月。 个人缴费基数已按上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核定的,需重新核定,其中已办理待遇计发、丧抚待遇领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等变更业务的,个人缴费基数不再重新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