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如果盗窃的数量在五百棵以下,由地方公安机关处理;如果数量在五百棵及以上,属于刑事犯罪,由林业公安机关和公安机关合作处理。
因此,如果基本农田种的树的盗窃数量在五百棵及以上,属于林业公安和地方公安双管辖。
如果数量在五百棵以下,则由地方公安机关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和实践,需要具体结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判断,以便妥善处理此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