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获得相当于一年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指工资总额,含社保等);
2、如果拖欠工资的,补发工资。如果拖欠加班工资的,补发加班工资;
3、如果有拖欠社保的,补买社保。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碰上这种垄断企业你没话说,只能听他的,劳动法不定用。他说赔多少就赔多少,况且是“买断工龄”,没有道理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