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4年城镇低保证上半年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证时间: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3日
二、检证地点:解放街道城镇低保证检证地点在站前社区
三、时 间: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四、携带相关证件
1、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原件、残疾人需携带残疾证,患病人员(60周岁以下)提供近期病例诊断。
2、享受低保人员不能前来检证的,可由代检人员携带享受人员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享受人员手持当年当月日历照片一张(四寸彩色照片,要求相片必须清晰)代检人需携带代检人本人身份证进行检证。
前来检证家庭成员中有患病的需提供近期病例诊断;成员有上学的需携带在校证明,在校证明需经办人员签字。
五、几点要求
1、2024年城镇低保为一年两检(上下半年各一次),60周岁以下人员无重病、重残等其他特殊原因,原则上享受人员两次年检中必须有一次进行现场年检。
2、检证期间各位低保户要自觉排队,并保持一定距离,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持好现场秩序。
3、若持证人因情况变化不再享受低保待遇时,要及时将《低保证》交回所在乡镇(街)民政办,以乡镇(街)为单位统一上交民政局社会救助事业中心,若持证人将《低保证》遗失,应通过所在乡镇(街)民政办出具遗失证明,向社会救助事业中心重新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