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残疾人评定办法,上海残疾证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残疾程度评定:根据残疾人的身体功能、智力、精神和感觉功能等方面的损伤程度,评定残疾人的残疾程度。
2. 生活自理能力评定:评定残疾人在日常生活中的自理能力,包括个人卫生、进食、穿着、行动能力等方面。
3. 动态评定:对于一些病情可能有变化的残疾人,需要进行定期的动态评定,以了解其残疾程度的变化情况。
具体的评定标准和流程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残疾人事务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