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办案期限为一个月。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对轻伤的鉴定应当于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并发出鉴定结论书。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因为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则必须经过当地人民检察院批准后方可延长,延长期限不能超过一个月。
因此,轻伤办案期限为一个月,并且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鉴定结论书的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