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7月1日起将实行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啦!参保职工可将个人账户超出2000元的部分划入家庭共济账户,供本人及其未成年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使用!家庭共济账户的支付范围,以及使用规定可用于支付的费用分为4大类,不仅限于医院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