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民法典于1896年8月18日在德国帝国议会通过,1899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部法典的制定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它整合了德国的各种现有法律,将其规定为一体系,并反映了当时德国社会经济和法律制度的发展趋势。德国民法典在世界法律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被认为是诸多民法典模板的原型之一,并对今天的民法制度有着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