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政策限定,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应随单位参加城镇工人医疗保险。所在单位破产、停业、解体、撤销以及其他原由终止的城镇集体所有制公司及其他单位退休人员,能够个人身份参加城镇工人医疗保险。
以个人身份参加工人医保的最低交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在我市事实上交费年限满10年。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退休人员,不够限定年限的,可选择一次性交纳剩余年限的医疗保险费也能够继续按年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