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分的耕地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占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农民只有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才能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办理需要前往乡镇所属县区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资料齐全并审批通过后,县区级国土资源部门会发给《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土地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