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分手,彩礼一般应当返还。虽未登记结婚,但同居时间较长或已育有子女的,法院一般不支持返还彩礼。实务中,法院一般认定给付彩礼是一种以结婚为成就条件的赠与行为;涉及到返还彩礼,要考虑三方面的问题:
1、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
2、未办理婚姻登记具体原因;
3、彩礼的实际用途。
虽然符合返还彩礼的情形,但并不意味着彩礼会如数返还。人民法院在判决确定返还数额时一般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彩礼数额的大小、过错大小等情况,酌情确定返还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