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大学的规定,临聘副教授是不具备终身教职资格的,其雇佣合同的期限通常为一到三年,根据工作表现和需求情况,合同可以续签。因此,临聘副教授的任职期限是相对灵活的,一般会根据个人情况和学校需求灵活调整。总体来说,临聘副教授在中山大学通常可以任职一到三年,并根据工作表现和学校需要进行续签或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