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均账户余额。计算方式是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60个月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满60个月的按60个月计算。
配贷系数。根据贷款申请人在本市有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配贷系数分为两种情况。无使用记录的,配贷系数为40;有使用记录的,配贷系数为10。
还贷能力。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房屋价格。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贷款最高限额。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