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若劳动者的线上工作内容仅为简单反馈、记录信息,具有偶发性和临时性,未影响生活休息,则不应认定为加班。
若劳动者线上工作的内容超出了一般简单沟通的范畴、付出了实质性劳动内容或者使用社交媒体工作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特点,明显占用了休息时间的,应当认定为加班。
在司法实践中,裁审机构会综合考虑劳动者的岗位情况、工资情况、工作要求、加班频率、工作时长等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