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千分之五的,按以下两者之中的较低者扣除。超过部分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确定扣除限额:
1、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
2、业务招待费的60%两者之中的较低者。如果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小于业务招待费的60%,按前者;如果大于后者,按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