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原来的城乡居民医保预登记参保和缴费的规定,统一于次年的1月1日集中生效。
但受新冠疫情影响,许多地方已将城乡居民医保登记参保和续费时间从20200年12月31日截止,延迟到2023年3月31日,为此,在延迟期缴费的医保会统一在2023年4月1日集中生效。具体延迟时间以当地医保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