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限制高消费者,可以住酒店,但只能住非星级酒店。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不能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不能在星级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不能买房、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不能购买车辆;
5、不能旅游、度假
7.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不能乘坐高铁动车等高消费的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