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9日,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祝秀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该案其他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四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14人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