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年度内门诊费用不超过起付标准。对于起付标准,全国没有统一标准,可以说因地而异,比如广西省职工医保起付标准600元,江西起付标准600元。如果参保职工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门诊费用低于起付标准的,门诊费用不纳入报销,只能自费门诊。
第二,职工医保停保人员不享受门诊报销。职工医保实施“权益与业务”对等原则,如果在职职工停止缴费或未按规定缴纳职工医保费,在此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不予报销。比如职工5月停保,5月期间就不能享受门诊报销,也不能参与年内累计计算门诊费。
第三,职工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实际上,住院期间在门诊消费是纳入住院报销,不容许二头重复报销。
第四,按职工医保住院、门诊慢特病保障等政策支付后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的门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