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人需到异地县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服务窗口按如下流程办理:
一是提交护照丢失的书面声明及补办人本人身份证。
二是工作人员对原护照进行注销和作废处理。
三是补办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审核后,进行拍照。
四是交补办费用,并领取取证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