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亏损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在一年内发生的因业务招待产生的费用,由于企业亏损,因此不能从利润中扣除,需要进行汇算调整。
具体操作如下:
1. 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将年终亏损业务招待费列为应纳税所得额增加项目。这样,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就会增加一定数额,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抵扣额。
2. 如果企业已经预缴了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可以在下一年度内进行退税或者抵扣。
总之,企业在进行年末税务汇算时,需要将年终亏损业务招待费进行调整,将其列入应纳税所得额中,以免因未调整产生税务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