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由单位和个人缴纳,由人社局社保中心打卡发放。
年金既不是单位发也不是社保返还,而是退休后按照个人的年金帐户按计发月数发放。
我国的年金制度是从2014年10月份开始建立的,是社保之外的另一个补充性养老保险办法,不管是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还是企业单位的企业年金,都是在职时按月按照一定比例交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建立个人的专门帐户,由专门机构管理和运营,累计生息,退休后按月按照计发月数发放,直到领取完了为止,专款专用。
企业年金是养老保险的补充,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个人缴纳比例是4%,单位缴纳比例是8%,企业年金缴费基数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一致,企业年金由社保局在职工退休后统一发放,职工可以一次性提取,也可以按月发放,企业年金不是社保的强制要求,各企业单位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是否缴纳。 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由单位和个人缴纳,由人社局社保中心打卡发放。 企业年金个人按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二到百分之四缴纳,单位按个人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到百分之八缴纳,单位缴纳的打到个人账户。 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由单位和个人缴纳,由人社局社保中心打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