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调解书签署后,双方达成了协议并结束了仲裁程序,一般情况下是不可撤销的。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对于双方未达成的问题或可能出现的争议,可以通过补充协议或重新启动仲裁程序来解决。
如果双方发现在签署仲裁调解书的过程中存在重大的误解、欺骗或恶意行为,或者调解书存在严重的法律缺陷,也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调解书的申请。
但是,这需要具备充分的证据和理由,并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查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