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黑龙江省市人大下设有法制委员会、经济委员会、民族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城建环保委员会等多个部门。
原因是为了更好地分工合作,以便处理黑龙江省市的立法事务,提升人大工作效率,并加强人大全面监督职能。
各个部门具体职责不同,例如法制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和修改法律法规,经济委员会主要掌管经济建设和发展等。
在黑龙江省市人大不断完善组织架构,加强职能定位和能力建设的过程中,部门设置也在不断调整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