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和虚抵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虚开是指无实际交易、无实际税款支付情况下开具的各类发票,既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也造成了税收收入的损失。
虚抵是指在无实际交易的情况下虚假申报、虚增进项税额,从而减少自己要缴纳的税款,同样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税收秩序,也建立在虚开基础上,所以两者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