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逐步取消户籍二元制的前题下,鼓励支持农村户口迁移到城镇。这是社会发展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的具体表现。
与此同时退休人员临时性农村养老居住,也应政策松绑,公开接受。当然最好不要影响农民集体利益,不要影响村集体整体建设规划。
因此国家应该首先容许退休的原籍人员落叶归根,回村修建可移动可复原的临时性房屋,并承认其二十年内返乡居住的使用权。
当然这个政策不应排斥其其他非原籍人员,根据本人申请,获得村民大会通过的前题下,取得乡村暂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