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在职员工报销比例:70%起。退休人员报销比例:85%起;住院年不分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第一次住院报销比例:85%起。第二次住院报销比例85%起。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一级医院报销比例55%;二级及以上医院报销比例:50%起;住院儿报销比例7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