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门诊检查费和药费针对于所批准的相应慢性病是能够报销的。门诊慢性病的报销计算方法为:一是个人先累计起付线,可自行选择支付方式,比如医保卡支付。二是超过起付线后,按规定进行报销,个人只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可自行选择支付方式。三是超过上限后不再报销。每月不超过全年总限额月均三倍,全年不超过本人认定病种的最高年度限额。
此外,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医院)就诊,产生的相关门诊费用(检查费、治疗费、药品费)可以直接结算,个人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个人负担部分还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也可以持定点医院医生开具的处方到我市门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或通过药店电子处方平台实时就诊,由远程在线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处方,药店药师在场对处方审核后进行购药并结算,享受同样的直接报销政策,不需要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