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宅基地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以下三种子女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
1. 已经拥有城镇户籍的子女。因为宅基地是为农村居民提供居住用地的,如果子女已经获得城镇户籍,则不再属于农村人口范围。
2. 明知农村宅基地被承包人利用无法继续实际居住的子女。如果承包人利用宅基地的方式不符合规定,如改为种植非法作物、违法搭建或出租等,导致无法继续居住,子女在此情况下就无法继承宅基地。
3. 有自己的住房或占有其他宅基地的子女。如果子女已经拥有了自己的住房或其他宅基地,则不能继承家庭中的另外一个宅基地。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以上子女属于年迈或残疾等特殊情况,则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下进行照顾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