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劳动仲裁通常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其机构设置在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内。因此,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进行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一个由政府主管部门设置的独立机构,它的职责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对因劳动争议产生的纠纷进行调解和仲裁。具体来说,当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劳动纠纷时,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处理,并做出仲裁裁决。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因社保问题产生的劳动纠纷,那么在解决纠纷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能会参与其中,但是仲裁程序通常还是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内进行。因此,对于劳动争议纠纷,应该将仲裁部门与最终解决纠纷的责任部门区分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