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中涉及数字经济概念的有:
1.我国移动、我国联通、我国电信等通信运营商,作为数字经济的基础设施提供商和信息服务提供商;
2.我国华为、中兴通讯等通信设备厂商,作为数字经济的关键技术提供商和创新驱动者;
3.我国电子、紫光集团等信息技术企业,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技术领先者;
4.我国人民银行、我国银行、我国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数字经济的金融基础设施提供商和金融服务提供商;
5.我国邮政、顺丰速运等物流企业,作为数字经济的物流服务提供商和电商平台配套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