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一位70岁的受害者被撞成植物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应当赔偿以下法定赔偿项目:
医疗费:用于治疗和康复的合理费用。
误工费:因事故导致受害者无法工作而减少的收入。
护理费:为照顾受害者而支出的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
康复费:用于康复治疗的费用。
整容费:受害者需要进行整容手术的费用。
后续治疗费:预计的后续治疗费用。
残疾赔偿金:如果受害者因此事故造成残疾,应赔偿的金额。
残疾辅助器具费:受害者需要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
住宿费:受害者家属为照顾受害者而支出的住宿费用。
交通费:受害者及家属因就医而产生的交通费用。
精神损失费:受害者因事故遭受的精神损害。
营养费:受害者康复期间所需的营养费用。
其他财产损失费:受害者因事故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
赔偿金额的计算应基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和具体伤情。如果事故责任在机动车一方,首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如果赔偿金额超出保额,再考虑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此外,如果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